財務管理制度
2020-05-25 04:39:28 來源: 作者: 點擊量:2512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協會的財務管理,實現協會財務公開、公正的原則,保障協會的正?;顒雍徒】蛋l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情況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協會實行財務公開、自收自支、獨立核算的原則。其財務人員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、法規,認真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,按照協會章程的要求開展財務工作,并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。
第二章 資金來源及會費標準
第三條 本協會的經費來源:1、會費;2、捐贈;3、政府資助;4、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;5、利息;6、其它合法收入。
第四條 根據《重慶市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協會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,業務主管部門同意,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本協會會費收取標準為:副理事長單位每年10000元;常務理事單位每年5000元;理事單位每年3000元;一般會員單位每年2000元;
第五條 會員單位按年度交納會費,在每年第一季度交納當年的會費,7月1日以后批準入會的會員交納當年50%會費,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,視為自動退會。
第六條 本協會收取會費后,開具市財政局社會團體會費專用收據。
第三章 經費使用
第七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協會事業的發展,不得在會員中分配。
第八條 本協會經費支出的范圍有:
1、業務活動費開支:本協會開展與其宗旨、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。如召開年會、會員(代表)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、學術報告會、技術培訓、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;咨詢活動費、培訓活動費、科技活動費、編輯出版費、接待費、資料費、業務費等。
2、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: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、福利費、節日費、辦公費、差旅費、租賃費、職工體檢費、社會保障費、行業保險費等。
3、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。
4、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,應交納的稅費。
5、其它合理開支。
第四章 經費管理
第九條 本協會的財務工作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,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以及會員大會的監督管理,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審計。
第十條 本協會的財務工作,由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財會人員管理。堅持“帳錢分管”的原則,會計出納不得一人兼任。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,必須與接替的財會人員辦理交接手續。
第十一條 協會的經費開支預算內和預算外的由秘書長審核,報理事長審批。
第十二條 協會經費的收支情況,應每年向理事會報告。協會的經費任何單位、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、侵占或挪用。
第十三條 協會換屆或分管財務的領導或法人代表更換時,必須接受相關的財務審計。
第五章 財務監督管理
第十四條
1、本協會應嚴格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對于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,應按相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。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,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。對于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,會計人員有權拒付。
2、本協會的財務工作接受會員大會的監督,定期向會員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。應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,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,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。
3、本協會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,按財政、民政、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。本協會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、外借或轉讓給其它單位和個人使用。
4、本協會如自行終止或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,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理資產、債權及債務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五條 本辦法經第一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討論通過后執行。
第十六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屬本協會常務理事會。